- 潍坊市奎文实验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
- 发布人: 发布日期:2018-09-03
根据教育局《关于进一步深化和完善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的通知》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为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特制定本校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
评价组织
一、学校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委员会
主 任:董春玲
副主任:牟庚国 尹德新
委 员: 赵海涛 张新波 于进 王振 陈淑胜 张成强 学校家长委员会代表3人 校学生会主席团1人
二、各年级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委员会
(一)初三年级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委员会:
主 任:赵海涛 副主任:王振
委 员:初三年级各首席导师及各备课组长 初三年级学生会主席团成员 初三年级家长委员会代表3人
(二)初二年级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委员会:
主 任:张新波 副主任:陈淑胜
委 员:初二年级各首席导师及各备课组长 初二年级学生会主席团成员 初二年级家长委员会代表3人
(三) 初一年级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委员会:
主 任:于进 副主任:张成强
委 员:初一年级各首席导师及各备课组长 初一年级学生会主席团成员 初一年级家长委 员会代表3人
三、班级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小组
组长:首席导师
成员:各科任导师、学生自主管理团队领袖、家长代表2人
四、班级期末综合素质评价构成:
(一)终结性评价
1.学生民主评价①学生自评②小组内学生进行互评③班内学生互评。
2.家长对自己孩子所在小组的每个孩子进行评价(家长会时进行)。
3.标志性成果。
(二)过程性评价
1.自主管理常规(习惯养成)评价。
2.导师团导师评价。
3.校本课程(自主社团)学习评价。
4.音体美微课程学习评价。
评价指导思想和原则
通过综合素质评价促进学生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和行为习惯,形成正确的是非观、审美观以及积极向上的价值取向,让评价成为引导、激励学生健康成长的重要手段。评价遵循评价主体多元化、评价指标多元性、评价标准科学性、评价方式公正性、评价结果合理性、评价过程可操作性的原则进行综合素质评价。
评价构成
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由学生民主评价、期末学生家长评价、导师团导师评价、自主管理常规评价、校本课程(自主社团)学习评价、音体美微课程学习评价、标志性成果7部分组成,分学期评价和毕业评价。毕业评价结果由三年(六个学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按一定的比例累计生成,用等级制表述,评价结果分A、B、C、D四个等级,其中各班级A等不高于当届在籍毕业生总数的27%(全校不高于30%,毕业班级最终A等数额分配根据毕业学年班级量化总评分划档次分配给各班),B等级不高于50%,D等级的认定由学校评价委员会根据该年级学情认定。
评价公式
1.三年总成绩=每学期成绩各按一定比例(初一30%,初二30%,初三40%,每学期各占一半)生成之和。
2.每学期综合素质评价成绩=期末学生民主评价成绩15% +期末导师团评价10%+班级自主管理常规评价20%+校本课程(自主社团)学习评价36%+音体美微课程学习评价14%+标志性成果5%(满分5分)。
评价程序
班级是评价的主体,首席导师是每个班级评价的具体组织者。每个班级要在年级统一指导下切实建立起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小组,既要搞好学生日常学习习惯、行为习惯、综合素质养成的过程性评价又要做好期末总结性评价,期末评价期间邀请本班家委会代表做好监督,期末评价结果向学生公示并通知家长。
1.期末学生民主评价(15学分)。
每学期期末检测结束由首席导师主持,全班互评平均成绩(权重满分是10分,去除最高分3个最低分3个)、小组互评平均成绩(权重满分是3分,各去一个最高最低分)、个人自评(权重满分是2分)计入综合素质评价。
2.期末学生家长评价(5学分)。学生家长根据各评价项目对自己孩子所在小组的每个学生进行评价赋分,取平均分(各去一个最高最低分),按5%的比例计入综合素质评价。
3. 期末导师团评价(10学分)。每学期一次,由首席导师负责组织导师团文化科全体导师,对全班学生按各科学习情况进行评价,包括学习过程评价2学分、期中3学分和期末检测评价5学分。期末各科加总后取平均分,按10%的比例计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
4.自主管理常规评价(15学分)。根据每个在校学生一日常规、习惯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生活习惯、卫生习惯、做计划的习惯)量化打分到每个学生,按最高分100分,最低分40分的级差划定每个学生的成绩按15%计入期末综合素质评价成绩(期末班级该项最高分为15分,最低分为6分),学生的常规量化成绩每周汇总一次,班内公示并通知家长。
5.校本课程(自主社团)学习评价(36学分)。校本课程包括阅读课程、人生规划课程、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内含社团活动)。阅读课程6个学分(语文4-2.5,英语2-1)、人生规划课程2学分(每缺一节减0.2学分,直至减完)、校本课程(社团活动)5分(5、4、3)、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初一初二23分,20-23分;初三25分,22-25分)。(阅读课程、人生规划课程、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分别制定学分认定标准。)
6.音体美微课程学习评价(14学分)。音乐课程(包括每人一样乐器学习课程)3学分(3-2.5),体育5学分(5-3),美术3学分(3-2.5),信息课程3学分(3-2.5)。(音体美微课程分别制定学分认定标准。)
7. 期末标志性成果(能体现学生综合素质的显性材料)(此项得分最高计为5学分)。
①综合荣誉称号:
市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得5分;区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得3分。区级以上综合荣誉称号按最高级别的一类荣誉称号计分,不重复计分,直接计入毕业评价成绩,不再按学期比例折算。
学校自主管理优秀学生干部得3分,班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得2分,不按荣誉称号分类计分,不重复计分。
②由政府、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或本校组织的文体、艺术、科技等活动单项奖或荣誉类:
国家、省、市、区、校级分别为5分、4分、3分、2分、0.2分。以最高奖项、荣誉为基础计分,增加奖项校级及以上每一次加0.1分,该项最高为5分;参加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或本校组织的其它类活动中取得的成果参照以上级别评分。
③积极参加学生自主管理工作,获得校级优秀自主管理团队称号的成员每人得0.5分、团队骨干得1分。因参加不同的管理团队获评校优的可累计得分,此项最高计2分。
④积极组建或参加学校各类社团活动,获得校级优秀社团称号的社团负责人得1分,成员得0.5分,区级加倍计分。此项最高计2分。
⑤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综合实践活动课程,校级优秀个人计1.5分。该项最高分为1.5分。
⑥在本校校报校刊发表和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各种学生论文、作品评选获奖作品以及在国内公开出版的报刊(国内统一刊号CN—)和书籍(标准刊号ISSN或ISBN)上发表的文学、艺术作品等。国家、省、市、区、校级每件分别赋分2分、1分、0.3分、0.2分、0.1分,以最高级别记分,每增加校级及以上作品每件加0.1分。该项得分最高计2分。
⑦对可能加重学生负担和大量占用学生校外活动时间的项目(如社会艺术水平等级结果等)不计分。
⑧标志性成果的记入:以上各项标志性成果,由各组织部门发放证书或提供证明,学生本人持证书原件或论文作品刊物原件,由各班级评价委员会进行统计、赋分,期末汇总由年级评价委员会审核后记入评价档案,报学生成长中心备案。
6.各学期评价结果分A、B、C、D四个等级,其中各班评出A等级的比例不超过27%,B等级不超过50%。年级、学校评价委员会对在期末总评中在一、二档的班级适当增加A、B等级奖励名额(学校评价委员会根据各部门对班级的期末评价分三档公布奖励名额)。评价结果经校评价委员会复审分学期在班级、年级内向家长和学生进行公示(年级张贴,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由年级评价委员会签字,结果由学生成长中心存档并报教育局备案。如有异议,可以向学校评价委员会申请复议(2个工作日内答复),评价结果变动的重新公示。
7. 毕业综合素质评价:根据区教育局要求,学生毕业前学校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委员会、毕业年级、班级评价工作小组开展工作,包括确认毕业评价成绩,分配各班A、B等级比例、认定学生毕业综合素质评价等级、学校复审、公示认定等级、学生确认认定等级等环节。
①班级评价工作小组根据学生每个学期的评价分数分别按15%、15%、15%、15%、20%、20%的比例合分生成该生综合素质毕业评价成绩,学生本人对生成成绩进行确认,年级评价委员会审核评定。
②学校评价委员会以班级在籍人数的不高于27%、50%的比例分别作为各班级认定A、B等级的基础指标,另外3%的比例按照三年班级期末奖励名额总数情况和最后学年班级量化成绩划分三档进行A等级奖励名额分配,最终确定毕业年级内各班的综合素质总评A、B等级人数。
③毕业班级评价工作小组按A、B、C等级评价比例和奖励名额生成对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毕业等级向学生和家长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④学生和家长对评价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学校评价委员会申请复议,评价结果变动的重新公示。
⑤毕业年级评价小组将无异议后的综合素质评价等级进行打印,发放到班级进行学生签名确认、家长代表、学生代表签字生效。
⑥最终评价结果经学校盖章后报教育局备案。
附一:转学、休复学、违纪学生等特殊情况
综合素质评价等级认定办法-
1.转学学生如学籍不在本校,综合素质评价等级由学籍所在学校上传,本校所在班级为其提供过程评价分数和所在班级等级,家长和学生本人应积极与学籍所在学校沟通评价认定。
2.转学进入本校、学籍随即转入本校的学生,按照本校所在班级评价,其转入前的本学期过程量化成绩、获得标志性成果和其他学期评价等级由转出学校提供。如转出学校不能提供相应评价数据和标志性成果的,由本校根据该生入校后的综合表现按照评价方案给予相应评定,但不能弥补以前不在本校的数据和标志性成果。转出学校提供不出其他学期综合素质评价等级的,按照进入本校后第一学期等级给予以前等级追认。
3.休学学生按照休学前综合表现给予修学学期的等级评价,复学后按照复学学期等级评价。
4.违纪学生接受记大过、留校察看等严重违纪处分尚在处分期或一学期两次接受记过及以上纪律处分的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本学期等级降一分级差记录。有违法犯罪记录的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记为D等级。其他违纪现象根据班级日常记录给予相应量化扣分处理。
附二:潍坊市奎文实验初中学生综合素质期末评价总量表
本学期已经结束,请家长、师生认准阅读每一评价维度,综合本学期表现,对本班学生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对照关键表现评价,分三个档次,A:符合满分;B:基本符合4分;C:有明显不符合的3分。请对照评价项目针对本班学生表现对应的选项,在评价表中打上等级分数。
评价 维度 | 评价要素 | 关键表现 | 等级 | ||
A | B | C | |||
道德 品质 公民 素养 25分 | 理想信念5 | 热爱祖国和人民,热爱社会主义,弘扬民族精神和革命传统; 树立远大而科学的人生理想,坚定崇高信念,并为之不懈努力; 确立积极向上的人生格言和人生榜样,并能身体力行。 | |||
个人品质5 | 自尊自爱,积极向上,能与周围的人友好相处; 诚实守信,言行一致,赢得老师同学及周边人的信任; 明辨是非,正义正气,不做不利于集体和他人的事情; 善待他人,宽容大气,不为小事斤斤计较; 吃苦耐劳,意志坚强,不轻易放弃自己的目标追求和他人委托。 | ||||
行为习惯5 | 文明礼貌,团结同学,尊敬师长,孝敬长辈; 勤俭节约,热爱劳动,尊重劳动者和他人劳动成果; 讲究卫生,爱护环境,不随地吐痰、乱扔废弃物、破坏花草树木; 珍惜生命,安全第一,掌握基本的安全知识和自救自护技能。 | ||||
遵纪守法5 | 学法、知法、懂法,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及校规校纪; 遵守公共秩序,讲究社会公德,乐意为他人着想; 勇于批评和自我批评,善于同不良行为作斗争。 | ||||
勇于担当5 | 关爱弱势群体,具有社会责任感; 尊敬父母及长辈,积极承担必要的家庭责任与义务; 对自己负责,对他人负责,做好份内的事,能知过改过; 关心社区,拥有至少1个服务社会或学校的志愿岗位并定期参加活动。 | ||||
学习 能力 15分 | 兴趣与态度5 | 热爱学习,学习目的明确,态度认真,努力完成各学科学习任务; 学习兴趣浓厚,有强烈的好奇心和求知欲; 勤于钻研,努力克服学习中的困难。 | |||
习惯与方法5 | 能制定、落实学习计划,合理利用学习时间; 学习中有全面预习、积极参与、认真巩固的习惯; 学习并运用有效的学习方法提高学习效率,积累学习经验; 有良好的阅读习惯,完成学校规定的阅读量。 | ||||
能力与素养5 | 自主完成学习任务、搜集、整理信息能力强; 经常提出问题,善于总结和反思; 运用已有知识和技能分析并解决实际问题。 | ||||
运动 健康 15分 | 健康体质5 | 按要求上好体育课和课间操,每天体育锻炼不少于1小时; 能够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合格以上等级; 掌握不少于2项健身锻炼的体育技能,具有健康的体魄。 | |||
健康心理5 | 正确认识自我,保持积极乐观的心态; 正确对待他人和社会,适应能力强; 自己无法克服不良情绪时懂得向老师或专业人士求助。 | ||||
健康生活5 | 起居规律,饮食健康,有良好的生活习惯; 穿戴整洁,勤于洗漱,有良好的卫生习惯; 合理安排课余生活,无抽烟、饮酒、网瘾等不良习惯。 | ||||
审美 表现 15分 | 审美情趣5 | 具有一定的审美能力,能够感受并欣赏各种美的事物; 有健康的审美情趣,不接受低级、庸俗的东西; 有一定的艺术爱好,乐于并能够欣赏经典艺术作品。 | |||
艺术课程5 | 按要求参加学校艺术类课程的学习; | ||||
才艺展示5 | 积极参加校内外各类艺术展示活动。 | ||||
创新 实践 20分 | 创新精神5 | 乐于接受新事物,勇于质疑,勤于探索; 善于创新,有独到的见解和主张; 积极参加小发明、小制作、电脑创意等活动。 | |||
兴趣特长5 | 拥有广泛且健康有益的兴趣爱好,并形成一种或几种特长; 充分发挥兴趣特长,参加各类才能展示活动,能在校级以上活动展示;每学期至少组织或参加1个学生社团。 | ||||
信息素养5 | 按要求参加学校信息技术课程学习; 熟练使用常见信息工具,特别是网络传播工具; 有效地收集各种学习资料,并能对其进行整理、加工、使用等; 自觉抵御垃圾信息及有害信息的干扰和侵蚀。 | ||||
实践能力5 | 按要求参加学校实验类课程学习,具有较强的动手操作能力; 积极参加各种社会实践活动和调查活动,有一定活动收获或成果; 积极参加研究性学习活动,每学期完成1个小课题并形成研究报告。 | ||||
交流 合作 10分 | 团队协作5 | 积极参加集体活动,珍视集体荣誉,维护集体利益; 有团队合作意识,能通过有效的分工与合作共同完成任务; | |||
沟通分享5 | 尊重并理解他人,尊重不同文化,善于倾听和表达,乐于分享; 经常与老师、同学、亲友等交流学习、生活、成长中的话题; 正确处理人际交往中的矛盾和冲突。 |
附三:学生自主管理每日常规参考评价项目(各班级日常用)
请各班级自主管理团队评价委员会和小组长认准阅读每一评价维度结合班级公约,对本班、本组学生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基础分为100分(权重30分),根据日常表现给予每个学生自主管理评价加减分,在评价表中打上相应分数,做好平日积累;每个学生每晚自省,针对三自评价维度,自我反思,不断进步。
评价维度 | 评价要素 | 关键表现 |
自主 学习 | 自主学习 | 课前认真准备并积极主动学习; 自习课上有计划地完成学习目标; 成长日记规范使用,促进学习; 认真及时书写学习档案,总结学习、生活。 |
课堂表现 | 课堂认真按老师要求自主学习,积极参与小组合作学习,认真听讲; 质疑或拓展有价值、主动回答问题; 组内讨论发言、展示、点评、质疑、拓展、应答积极; 当堂检测达标。 | |
学案作业 自主检测 | 独立完成学案、作业、单元检测、期中、期末检测。 学案、作业完成认真、力求正确,认真参加各项检测。 | |
自律 向善 | 文明 安全守纪 | 遵守出入校门规定; 出入教室、教学楼等公共场所文明有序; 认真遵守班规、组规、舍约;男女生文明交往; 遵守网络道德规范,拒绝网络不良信息,自尊自爱,不散布不良信息; 不沾染烟酒等不良习惯,遵守消防、交通、水、电等安全规定,不对自己和他人产生危险行为; 无偷窃、打架、恐吓、携带危险刀具、讹诈钱物等恶劣行为,无其它违纪行为。 |
积极向善 | 人格健全、心态阳光、宽容大度、乐于助人、维护集体荣誉; 是非分明,办事公正,热爱集体,拾金不昧,见义勇为;爱护公物; 语言文明、不说脏话;待人诚实,信守诺言;孝敬父母,尊敬师长。 生活朴素,勤俭节约,不攀比,穿着打扮朴素得体(不留怪异发型,不佩戴首饰、不纹饰等)。 | |
自主 生活 | 讲究卫生 | 讲究卫生,爱护环境、自觉维护环境卫生。 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搞好个人内务卫生。 做好卫生值日,按时按学校要求做好宿舍、教室、卫生区值日,卫生工具排放整齐。 垃圾及时清倒并倒入指定位置,整理到位。 |
文体活动 | 按时参加学校、年级和班级的阳光体育活动、做操(跑步)、体育课等体育健康活动。 掌握两项以上体育项目,兴趣浓厚,热衷于此,终身锻炼。 积极参加学校社团活动、艺术活动、文化活动。 | |
食宿文明 | 在餐厅文明进餐,自觉排队,饮食节俭,爱护餐具。 按时午休、晚睡,不做影响他人休息的事情。 | |
小组 晋级评比 | 根据《小组一周常规记录》的量化总积分,结合导师团每周对各组的评价,学期末评优名额分配根据小组学期总积分多少,确定给予相应奖励名额。个人学期量化考核结果计入学期个人综合素质评价档案。 |
潍坊市奎文实验初中
2018年9月1日